近日,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根治欠薪工作全鏈條防控機制的十三條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措施》)。現對《措施》出臺的背景、依據、主要內容等相關情況進行解讀:
一、出臺背景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
2.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》
3.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1號)
4.《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》(人社部發〔2021〕53號)
5.《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》(財建〔2004〕369號)
四、主要內容
《措施》主要分四個部分,內容包括:
第一部分,源頭預防措施。該部分內容共三項措施。一是加強勞動用工管理。完善勞動合同制度,推動農民工自主報備務工信息,強化對企業工資支付的社會監督。二是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。嚴厲打擊違法發包、轉包、違法分包、掛靠等行為,落實工程預付款制度,建設單位應按約定支付工程款。三是及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。明確建設單位撥付人工費用的責任,規范政府投資工程人工費用撥付程序,從制度上保障農民工工資的資金來源。
第二部分,過程監管措施。該部分內容共三項措施。一是全面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。推動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到每一個工程項目、每一個支付環節,強化建設單位、總包單位、分包單位在落實制度中的責任。二是推進數字治理。進一步健全完善省勞動監測預警大數據平臺功能和數據庫,實現對工資支付的動態監測和實時預警,用人單位、銀行等單位要依法對接使用平臺,及時、全面、準確上傳相關數據。三是強化日常監管。明確人社、財政、住建、國資等部門的監督檢查責任,及時發現和糾正欠薪隱患或制度缺失等問題。
第三部分,處置清償措施。該部分內容共五項措施。一是健全欠薪發現反映處置機制。完善全域網格化監管制度,暢通維權渠道,加強權益保護,推行一網投訴、一網處理,提升欠薪線索辦理質效。二是加大清償力度。實行“雙交辦”和“一案多查”,明確相關部門的欠薪處置清償責任,推進欠薪與欠款問題協同治理,嚴格落實用工主體、分包單位、總包單位、建設單位的欠薪清償責任。三是強化行政與司法聯動。建立健全人社部門與公檢法機關常態化溝通協作機制,確保欠薪案件從快立案、審判、執行。四是預防欠薪風險。加強欠薪形勢分析、趨勢研究和風險研判,強化風險排查化解,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,明確欠薪兜底解決方式。五是強化應急處置。加強欠薪輿情監測預警,堅持線上線下同步處置、部門協同處置,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,及時回應群眾關切,防止事態蔓延。
第四部分,依法懲戒措施。該部分內容共兩項措施。一是實施信用監管。依法認定和公開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,完善企業勞動保障信用評價管理辦法,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。二是嚴肅查處涉薪違法行為。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,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,及時移送、依法辦理,堅決打擊非法討薪行為。
五、政策亮點
起草過程中,充分結合我省實際情況,在吸納國家和我省近期出臺的預付款、甲指分包、實名制、工資專戶、工資保證金、打擊非法討薪等根治欠薪政策舉措基礎上,創新根治欠薪全鏈條防控的理念,推出了治理欠薪問題的新思路新模式。《措施》堅持“當下改”與“長久立”相結合,既突出應對當前形勢,保持平穩有序,又著力健全制度機制,實現常態長效,形成了“四個重點環節、十三項具體措施”的架構。
(一)四個重點環節。經梳理根治欠薪全鏈條防控的重點任務,欠薪治理主要有源頭預防、過程監管、處置清償、依法懲戒等四個環節,并按四個環節構建全鏈條防控體系,實施全鏈條防控工作。
(二)十三項具體措施。按全鏈條防控重點環節提出十三項具體工作措施。源頭預防環節有加強勞動用工管理、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、及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等三項措施,目的是防止因勞動用工不規范、拖欠工程款、人工費用撥付不及時等源頭性問題導致欠薪。過程監管環節有全面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、推進數字治理、強化日常監管等三項措施,目的是充分釋放實名制、工資專戶、總包代發、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效能作用,同時通過平臺監測和日常監管,確保工資及時足額支付到位。處置清償環節有健全欠薪發現反映處置機制、加大清償力度、強化行政與司法聯動、預防欠薪風險、強化應急處置等五項措施,目的是快速高效發現處置欠薪問題,及時清償欠薪,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,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。依法懲戒環節有實施信用監管、嚴肅查處涉薪違法行為等兩項措施,目的是通過信用評價、刑事追責、治安處罰等措施嚴肅懲戒欠薪或非法討薪行為人,達到“懲治一宗、震懾一片、教育一方”的效果。
來源:中國福建、福建人社
編輯:方麗群
一審:王志超
二審:莊偉莉
三審:周美珠
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