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車使用許可(縣級權限)
根據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第十四條 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許可。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 (一)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,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,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; (二)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; (三)有包括行駛線路、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
概述
根據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第十四條 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許可。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 (一)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,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,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; (二)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; (三)有包括行駛線路、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; (四)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; (五)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。
申請對象
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。
享受補貼(待遇)
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批準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,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;。
申請說明
(一)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,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,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;
(二)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;
(三)有包括行駛線路、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;
(四)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;
(五)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。
申請材料
1. 校車安全管理制度;(材料類型:原件;紙質材料份數:原件份數5份;)
(材料形式:紙質,電子(上傳)說明:材料提交方式滿足其一即可)
2. 授權委托書;(材料類型:原件;紙質材料份數:原件份數5份;)(材料形式:紙質,電子(上傳)說明:材料提交方式滿足其一即可);
備注:非本人辦理的,還需委托授權書原件,后附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。
3. 校車使用許可申請表;(注意事項:已關聯電子證照,可免提交)
材料類型:原件或復印件;紙質材料份數:原件份數5份,復印件份數5份;
材料形式:紙質,電子證照,說明:材料提交方式滿足其一即可
4、校車使用許可變更申請表(注意事項:已關聯電子證照,可免提交)
材料類型:原件或復印件;紙質材料份數:原件份數5份,復印件份數5份;
材料形式:紙質,電子證照,說明:材料提交方式滿足其一即可
5、校車使用許可終止申請表(注意事項:已關聯電子證照,可免提交)
材料類型:原件或復印件;紙質材料份數:原件份數5份,復印件份數5份;
材料形式:紙質,電子證照,說明:材料提交方式滿足其一即可
辦理流程
辦理流程圖:
· 1、申請與受理:
· 審查標準:材料齊全
· 辦理結果:受理通知書
2、決定
· 審查標準:
實地檢查合格
· 辦理結果:
批復決定
辦理流程圖:
新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初審(網上辦)
新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初審(現場辦)
新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初審(業務經辦)
該事項已經實現全程網辦。申請人可以通過網絡提交和補正相關申請信息和材料,審批機構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網上驗證,受理通過后直接進入辦理程序,申請人可網上查詢辦理狀態、咨詢問題,作出審批決定后,申請人可以通過網上繳費后物流遞送證書結果。整個辦事過程無需到現場辦理。
現場申請地址
泉州市豐澤區妙云街160號樹脂大廈2層綜合窗口
申請期限
受理后20個工作日
辦理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5:00(法定節假日除外)
常見問題
在申請校車使用許可時,應當向公安交管部門交驗機動車;在取得許可后領取校車標牌時,不需要交驗機動車。
咨詢方式
咨詢單位:豐澤區教育局
咨詢電話:0595-22508002